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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扬州牧羊集团的股权政变

03/15/2010 作者:宋阳标(本刊特约记者)


作为企业的创立者之一,许荣华在企业发展壮大后并未获得应有的尊重,野心家借助无限膨胀的公权力,掠夺走了他的巨额财富。只要公权力还不能得到有效的制约,许荣华的遭遇就不会只是个案。

一个本来是民营企业家之间的纠纷,由于公权力的介入,导致一个即将上市的知名企业一夜之间分崩离析。为了实现对股权的占有,一些股东利用公权力将其他股东送进高墙,以威逼利诱的方式逼迫其签下不平等的股权转让协议,实现了以极低的代价对他人合法财产的占有。

诱捕游戏
“不想提这个事情,网上的那些话,不是我发上去的,但说的都是事实”,40多岁的许荣华,看上去很疲惫,满脸苍白。谁能想到,这位亿万富翁,江苏牧羊集团前大股东,会在一夜之间,“被转让”了自己的股份,上亿资产被人以2000万的低价轻松买走。
2008年8月29日,江苏牧羊集团董事、扬州福尔喜果蔬汁机械有限公司董事长许荣华,随行业协会赴台湾考察,在台湾接到扬州市邗江区检察院检察长王亚明的电话。王要求许一回扬州就去检察长办公室一下,有要紧的事要谈一下。9月10日,许荣华随协会返回,途经香港时,他给王亚明打了一个电话,告诉他下午到家。王亚明说下午在办公室,随时等他。许荣华一下高速公路就给王亚明打了电话,约好去检察院见面。
在扬州的一个咖啡馆内,许荣华回忆起自己被抓时的情形。那天,他让妻子先回家,就直接去了检察院。王亚明跟他谈的是牧羊集团股权纠纷的事情。王亚明告诉许荣华,区委最近的意思还是要徐有辉把股份让出来。徐有辉是牧羊集团最大的股东,董事。许荣华告诉王亚明,他觉得检察院的意见还是挺公平的,可以考虑。王亚明就说要尽快安排许荣华去见市检察院检察长,汇报一下观点。这时,王亚明的电话响了。许荣华记得很清楚,王接了电话后就说:他就在我这里。许荣华记得这样一个细节,王亚明接电话的手在微微颤抖。王亚明说,对方是市检察院领导的秘书,正在联系许荣华与领导见面的事情。
这时,许荣华手机响了:邗江区法院一女法官让他去拿牧羊集团的材料。
许荣华的福尔喜果蔬汁机械有限公司和牧羊集团有官司正在邗江区法院审理,许荣华一点也没有觉得异常。女法官说她要出去办事,要许荣华尽快过去拿。法院在检察院隔壁,许荣华就对王亚明说,他拿了材料再回来。
从法院拿了材料,许荣华刚刚出法院大厅,就被几个人拦住,要求跟他们走。许荣华认得其中一个人姓耿的人。接着,许荣华被带到邗江区公安局经济案件侦查大队,要求他回答作为福尔喜企业为什么使用牧羊集团的商标。许荣华如实做了回答,他以为顶多是使用商标不规范的事情,说完了就可以走了。没想到这一谈,就谈到深夜。到了9月11日凌晨两点,许荣华没等到回家的允许,却等到了一纸刑事拘留证,被羁押到扬州看守所。

公权介入的股权之争
江苏牧羊集团2002年经改制成为有限责任公司。五大股东分别为:徐有辉持有24.05%股份、徐斌持有15.74%股份、许荣华持有15.51%股份、李敏悦,现任董事长,持有15.74%股份,范天明,现任总裁,持有15.61%股份。上述股东也都是江苏牧羊集团董事,江苏牧羊集团董事会就由该五名董事组成。
江苏牧羊集团注册地在扬州市邗江区,集团总裁范天铭的妹妹系邗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范梅青,董事长李敏悦是江苏省十一届人大代表。
改制后的牧羊集团按照现代公司制度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按照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进行经营和管理。为保证董事们和董事会的勤政效率,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必须每月召开一次会议,每三年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牧羊集团正常、规范的董事会议事制度,使牧羊集团面对复杂的市场形势和各种经营管理问题,不仅能够做出合理正确的决策,而且能够及时应对各种突发事件。
2002年,董事会决定,长期担任牧羊集团董事长兼总裁的徐有辉不再兼任总裁,而是让董事会成员中最年轻的范天铭担任牧羊集团总裁,徐有辉连任董事长。2005年,董事会又决定,长期担任牧羊董事长的徐有辉不再担任董事长,改选李敏悦为牧羊集团董事长、范天铭连任总裁。
牧羊集团董事徐斌向记者表示:这些都说明,牧羊董事会根据牧羊经营管理的需要,坚持进行正常换届的现代企业制度。
2008年4月份,牧羊集团董事会多数董事要求李敏悦董事长、范天铭总裁尽快完成牧羊集团2007年度公司财务审计,将审计报告提交5月份的董事会审议。多数董事认为,在2006、2007年的两年中,范天铭作为总裁在经营管理上出现了极其严重的问题,经营业绩与其和董事会签订的《总裁年度经营目标协议》,相差甚远,按经营合同范天铭要赔偿300余万元。
据牧羊集团知情人向记者透露,总裁范天铭和董事长李敏悦采取拖延方法,不向各位董事提交2007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报告。另外,李敏悦的董事长和范天铭的总裁任期将在2008年底届满,届时牧羊集团董事会将进行正常的换届。由于公司财务和经营上所出现的问题,李、范如要获得连任,可能难以获得董事会的通过。因此,自2008年5月份,李敏悦董事长、范天铭总裁就全力阻止牧羊集团董事会开会,并直接借助邗江区区委某领导的力量,打击其他三名董事。
李敏悦董事长不再召集5月份的董事会规定例会。知情人向记者透露,因为李敏悦董事长和范天铭总裁非常清楚,董事会一旦开会,范天铭必然无法向董事会作出交代。两名董事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几次联名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均被李敏悦董事长却拒绝,其给出的理由是,“目前政府意欲介入”、将“在征求政府意见的基础上,适时召开董事会”、“根据有关方面的指示,近阶段不适宜召开董事会”。李悦敏和范天铭之外的三名董事不接受李悦敏的解释,仍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坚持要求召开董事会会议。
然而,就在6月13日,也就是公司董事会制度所确定的董事会例会日6月14日的前一天,要求召集董事会会议的一名党员董事徐有辉被邗江区纪委找去“谈话”(“谈话”进行了10天),致使董事会例会无法召开;2008年6月16日,牧羊集团董事会秘书戚海兵(中共党员)被邗江区纪委请去接受调查;第二天由纪委人员带着戚海兵到其集团办公室查抄文件资料,但到现场时发现电脑主机被撬,现金帐册等所有文件被洗劫一空;2008年6月23日,当牧羊集团副董事长徐斌(中共党员)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要求召集董事会会时,也被中共邗江区纪委“及时”地找去“谈话”了(“谈话”也进行了10天)。
知情人透露,只要这几个要求开会的股东董事来到他们开例会的酒店,就会发现有邗江区纪委的人坐在那等他们,要求找他们谈话。几位董事被弄得无法进行正常工作。在出现上述一系列反常现象的情况下,牧羊集团的三名董事向邗江区区委区政府反映和询问。
据知情人介绍,邗江区区委主要官员明确表示了三点意见:
2008年7月14日也是公司董事会制度所确定的董事会例会日。2008年7月14日和7月15日,区委有关领导直接指挥了“区委对董事会会议不能不管”的行动。7月15日上午9点,是董事们按公司法规定的程序所确定的临时董事会会议召开日。然而,范天铭在给临时董事会会议召集人的回复中却称“我不参加2008年7月15日的临时董事会,……希望你们审时度势,……”。果然,在7月14日晚,扬州市邗江区区委有关领导人直接召集区委、区纪委相关人召开碰头会。这位领导人在会上说:“既然他们对不起我们,我们也就只好对不起他们了!”“谁开董事会,我们就让他倾家荡产!”按照领导的指示和要求,邗江区纪委当晚就四处出击,到处找相关党员董事,要求“今晚必须找到人,让其到纪委‘谈话’,除非其明确表示明天不参加董事会会议”。在15日上午9点会议开始前,邗江区纪委的同志们又在区纪委一位副书记的带领下提前到达牧羊董事会临时会议开会地点——花园国际大酒店2楼,要找相关党员董事“谈话”,致使按照法律程序应当举行的牧羊董事会会议又一次受到严重干扰!在行业人士问及此事时,范天铭总裁说:“我这是要教训教训他们”。
知情人透露,其实,范天铭早在2008年4月份就对部分集团中层干部就发过狠话:“你们听着,下届总裁我想当还是我当,哪个董事都不能把我怎样!”。事实上,邗江区纪委在找牧羊集团两名党员董事去“谈话”时,都要求他们不要再主张召开董事会会议了。之所以如此密切呼应,是因为李敏悦董事长和范天铭总裁非常清楚,按照法律规定,他们两人在正常的程序上是不能最终阻止牧羊集团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的,他们必须借助法律之外的力量,即“区委不能不管”的力量。在牧羊集团董事会成员中,主张通过召开董事会会议讨论、解决问题的董事有徐有辉、徐斌和许荣华三人。由于徐有辉和徐斌皆为中共党员,因此,在他们要求召开董事会会议时,中共邗江区纪委就找这两人“谈话”。但是,许荣华并非是中共党员,因而邗江区纪委没办法把许荣华“请进去谈话”。因此只有靠非党员身份的董事许荣华根据公司法和牧羊集团公司章程的规定,推动股东会会议的召开。
2008年8月23日,许荣华根据公司法和牧羊集团章程的规定,向董事会提出了召开牧羊集团股东会会议的要求。李敏悦董事长在没有召开董事会会议,也没有征求全体董事意见的情况下,就以“董事会意见”的方式,于2008年8月28日书面回函表明不召集牧羊集团股东会会议。在此情况下,根据公司法和牧羊集团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持有牧羊集团10%以上股份的股东,许荣华可以自行召集牧羊集团股东会会议。为了确保股东会的顺利召开,许荣华按公司法和牧羊集团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向各个股东寄发召开牧羊集团股东会会议程序文件的同时,又向邗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牧羊集团立即召开股东会会议。按照牧羊集团章程有关股东会会议召开程序的规定,许荣华和其他两位董事商量的股东会会议召开时间,安排在2008年9月12日。
根据牧羊集团公司章程,牧羊集团董事会由牧羊集团过半数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选举产生;牧羊集团董事会选举牧羊集团董事长、任命牧羊集团总裁。牧羊集团的五位董事也是牧羊的五位大股东中,徐有辉占24.05%股份;徐斌占15.74%;李敏悦15.74%;范天铭15.61%;许荣华15.51%。
因此,只有李敏悦、范天铭他们两人的股份相加超过50%,才能以此决定牧羊集团董事会的组成,进而由他们能够决定的牧羊集团董事会按照其意愿选出董事长、任命总裁。李敏悦董事长、范天铭总裁为了成为牧羊集团相对控股方,进而掌握牧羊集团董事会,就在区委某些官员的配合下,开始了强迫徐有辉、徐斌、许荣华转让其股份的行动,以“彻底解决‘牧羊问题’”。2008年6月13日,邗江区纪委对徐有辉进行完全限制人身自由的10天“谈话”,牧羊集团的法律顾问和范天铭的律师(范的同学,牧羊集团法律顾问)就紧追不舍地要其让出所拥有的全部股份。这位律师在给徐有辉的短信中声称:“你要抓紧时机(卖股份),否则我们就只有走程序了!”。此后,邗江区纪委也一直要再找徐有辉 “谈话”。

看守所里的“股权转让”
2008年9月11日,许荣华被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以“莫须有”的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刑事拘留。尽管许荣华不可能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但该局仍然把许荣华一直羁押在看守所中达37天,一直把刑事诉讼法赋予公安机关行使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用满。知情人透露,其间,有区委官员天天过问案件“进展”情况,甚至在其出差国外期间,也都天天打电话给邗江公安分局,过问案件“收获”情况。
许荣华在看守所被关押期间,不断有人要求他将股份转让掉。2008年10月16日,扬州市邗江区检察院检察长王亚明又亲自带着牧羊集团律师来到看守所和许荣华谈股权转让问题。许荣华注意到的是,这两位都没有办任何手续,就直接闯进了看守所。许荣华有些害怕了,他怕不能活着出去。他终于同意了,以2000万元的价格把自己15.51%的股权转让给了小股东陈家荣(牧羊集团工会主席,牧羊集团监事会主席)。许荣华在看守所里签署了出卖股权委托书,但是他自始至终连买主的面也没有见着。事后另一位大股东徐斌提供证据称,真正的买主未必是陈家荣,陈家荣自己承认其用来买股权的钱是李敏悦和范天铭提供的。许荣华股权的市值至少有1.5亿元。上亿元的股权,就这样神奇地在看守所里被转让了。
许荣华觉得奇怪的是,以陈家荣的收入和社会关系,他是不可能拿出2000万的资金来买自己的股份的,而且是拎着现金上门收购。许荣华说,自己当然不想把上亿的资产就这么贱卖了。由于许荣华不愿意提供银行账号给受买方,买方分三次拎着现金,强迫他接受现实。
知情人透露,早在2005年,时任总裁的范天铭主持和外商商谈由外商收购牧羊集团时,已经开价为10个亿,即使按当时对牧羊集团资产的评估价,也达6个亿。如按6个亿的价格,许荣华所持有的牧羊集团15.5%的股份,其价也达9000万。
记者寻找邗江区检察院检察长王亚明了解情况,却被办公室人告知,检察长好几天没上班了,人不知道哪去了!但最终,在医院准备接受手术的王亚明被记者找到了。他表示,根据本案事实,邗江区检察院对许荣华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王亚明介绍:“当时公安机关提请批捕后,邗江区检察院非常重视,进行了认真的研究,认为许荣华假冒商标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但是许荣华与其他股东有矛盾,检察院为了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我在2008年10月14日去看守所看了许荣华,明确告知他假冒商标犯罪问题有争议,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但是你们的矛盾没有解决,想听听你的看法。”
王亚明回忆说,许荣华当时见了他很兴奋。许告诉他,自己准备要么分家,集中精力办自己企业,要么离开牧羊,想知道自己的股份一旦转让,能给多少钱。王亚明要求许荣华自己提。王亚明说当时许荣华提如果净得2000万就愿意转让。于是许荣华写了一个条子给王亚明,请王亚明带给牧羊集团,内容是要求协商转让事宜。
王亚明说,当时牧羊集团表示,税收问题要许荣华自己负责,还有借集团的400万要还。总之,当时算了一下,结清所有后,牧羊集团要给许荣华1660万。王亚明回忆说,当时牧羊集团只愿意给1500万,而许荣华托自己去谈时给留了200万浮动空间。
次日,王亚明找到许荣华的律师汪旭东。汪表示:这是最好的方案,争取到这个方案,许荣华要是还想不通,就请王检再做做他的工作。
王亚明在等双方意见基本一致后,他就带着律师前往看守所找许荣华商议。
许荣华终于在自己走出看守所的前一天,签字将自己的股份以2000万元的价格转让。
王亚明说,许荣华出去后,曾经给自己打过电话说是要感谢一下,自己说什么都不要,只要能挺直腰杆做人。
但是,许荣华出来后,就一直不愿意履行在看守所签下的文书,他认为,自己那个东西是被迫签订的,因为如果不签署,谁也不知道在看守所会不会发生躲猫猫那样的事件。
许荣华以股权转让纠纷为由,向扬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了仲裁,这一申请已经被受理。许荣华认为,其在看守所里转让股权是被胁迫的,不是自己真实意思的表达。
许荣华说,检察院抓他的理由是商标侵权,实际上,根本不存在这样的事情。所谓的商标侵权是牧羊集团指控他们几个股东非法使用牧羊集团的商标,而这个问题则早在2003年,他们五个股东在扬州的一家上岛咖啡馆签订的协议中,已经说清楚了。五位董事以“上岛协议”的方式就集团业务和牧羊品牌的使用问题作出了集体约定:集团鼓励五名董事出去创业,新成立的公司董事将其新公司的股份无偿分配给其他四位各2%的股权。许荣华表示,自己的新公司的两项新技术成果曾被范天铭当作牧羊集团的成果予以承认,并在集团网站上以集团成果的形式予以刊登,怎么一下就成了非法使用牧羊商标,集团一直是把福尔喜当做成员企业看待的。不过许荣华也承认,这种操作并没有以文本的形式作出,一直是口头协定,确实存在不规范的地方,但绝不是恶意侵权行为。
在许荣华全部转让掉所持有的牧羊集团股份后,李敏悦、范天铭又要求徐有辉、徐斌出让手中的股份,邗江区委某官员先后指派区委和区司法机关的负责人多次找徐有辉、徐斌,用不同方式要求他们让出手中的股份,但遭到拒绝。同时,某官员还要求他们对许荣华转让掉全部股份的行为给予签字确认,也遭到拒绝。在这种情况下,知情人透露,2009年1月,徐有辉、徐斌两个股东收到李敏悦董事长签署的关于召开四届一次股东会的通知,会议时间在2009年2月10日下午17:30召开。但是,2009年2月1日,邗江区纪委将徐有辉强行带走,其目的是强迫徐有辉转让掉所持有的股份,目前徐有辉下落不明。
徐斌是不愿意转让股份的牧羊集团大股东,目前这次事件中的唯一幸存者,他向记者表示:也许等到又一份徐有辉的股权转让协仪签署后, 徐有辉才能重见天日。到那时, 自己又将面临同样的局面。
李敏悦和范天铭两人的手机始终无人接听,记者多次打过去,希望能找他们了解更多的情况,但是听筒中传来的始终是牧羊集团的歌曲和挂掉电话的提示。李敏悦的一位女秘书表示,李董事长和范总裁出差去了,至于去了哪里,谁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回集团,也没人知道。不过,她表示,可以将记者的电话留下,届时转告领导,合适的时候会回电。至今没有任何回音。陈家荣的办公室始终是无人状态。
徐斌表示,民营企业一般到了8亿以上就是一个坎,很多企业都跨不过去,他真不相信牧羊集团也会走到这一步,眼看着即将上市的企业弄成这样,真是心痛。
这到底是谁的责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