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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收入分配改革“行百里半九十”
  • 中国工资潜规则

03/15/2010 作者:陈潜

一要抓紧制定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政策措施,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加大财政、税收在收入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中的调节作用,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
二要深化垄断行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对垄断行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的双重调控政策。严格规范国有企业、金融机构经营管理人员特别是高管的收入,完善监管办法。
三要进一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坚决打击取缔非法收入,规范灰色收入,逐步形成公开透明、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坚决扭转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
——2010年3月5日,在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及收入分配问题。


中国社会分配结构的扭曲问题已经进入最高决策者的视野。其实,任何社会的经济活动基本可以概括为财富的创造与分配的互动过程,这一过程是社会进步水平或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国民收入作为财富“流量”的概念,如何被分配,不仅关系到社会成员的切身利益,而且关系到整体经济效率和社会财富增长。一个分配相对公平、合理的社会,能够激发社会成员创造财富的热情,并使社会充满生机与活力;反之,则会造成社会利益格局失衡,抑制社会财富的增长潜能,并且影响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任何人都无法否认中国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中,行政性资源配置中的权力市场化是社会财富占有和分配不公的最主要因素,其负面影响要远远大于市场调节机制本身的缺陷和社会调节机制的不完善。
权力市场化导致了许多领域仍然是血缘和裙带关系盛行,少部分掌握公共资源配置权力的人甚至可以左右逢源,很容易地利用权力来交换、攫取自身利益。当一个具有特殊利益、特殊位置的阶层形成之后,社会资源就等于是他们的囊中私物,任其予取予求。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利用产品“双轨”价差牟利,到90年代要素市场化中的“寻租”,人们不难观察到大量权力市场化的现象。
改革开放的过程,对部分人来讲,实质上就是从满怀乌托邦激情的狂热信徒跌落到一个追逐物质的利益集团过程,部分官员内在的心灵秩序无疑经历了一次彻头彻尾的崩解。在任何时候,对一个权力趋于极致的执政集团来说,这种心灵秩序的崩解必然导致社会道德的整体滑坡。一个极端理性的特殊利益集团,虽然具有越来越专业化的色彩,但其不受监督、不受制约的特征实际上也留下一个灾难性的后门。如果一个群体丧失了信仰同时也丧失了道德自律,这种理性化也就意味着它会维护本集团的利益最大化,而其不受监督的绝对权力则会为这种分配游戏提供绝佳的制度条件。今天中国贫富悬殊的现实以一种冷酷的方式在某种程度上印证了这一点。
在这个问题上,改革之初,领导人有着清晰的自省,邓小平在最后一次复出之后,曾用他一贯的通俗风格道出一句名言:好的制度能使坏人变好,坏的制度能使好人变坏。作为一位阅尽历史风云的老资格政治家,他依然突出制度对于人的决定性作用。吊诡的是,真实世界的制度从来就不处于非黑即白、非好即坏的两极状态,它们要么处在坏制度向好制度的转型之中,要么处于好制度向坏制度的衰变之中。无疑,当下的中国就正好处于这种捉摸不定的变化状态。
自1978年始,中国的制度转型凡30余年仍未竟全功,而在一些重要领域,无论大众还是精英,甚至处于空前迷茫的状态。在这个时候,杰出人物的作为就显得尤其关键。行百里半九十,后面的“十里”往往是领袖者在关键时刻凭借超常的意志和洞见达成的。
回望改革开放以来的路径,其基础就是在认可特殊利益集团在财富上优先分配权的同时,必须让人民也分得一杯羹,人民从财富绝对增长中所获得的满足必须能够抵消政府优先分配所带来的相对剥夺感,而且这种相对剥夺不能超过人们容忍的极限。显然,这是比“把馅饼做大”更加苛刻的一个条件。这个隐藏至深的隐性契约虽然难以启齿,但无论是政府层面还是平头百姓都心照不宣予以默认。
(选自《南风窗》2010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