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1/2011 作者:李志起
“最赚钱央企”富了谁?
文 ■ 李志起
中国出了几个最能赚钱的大企业,但好像大多数中国人并没有为此感到高兴。中国为什么没人高兴?我觉得至少有这么几个理由让人不高兴:
第一,他们究竟是怎么赚的钱?
早在中国诞生若干个“市值第一”的时候,就有人说过:市值第一并不等于竞争力第一,更不等于管理第一。现在的“最赚钱”当然也不等于能力最强,不等于企业最优秀。这些企业的赚钱能力说白了大多不是企业之功、不是企业负责人之功,而是垄断之功,现行不合理的体制和环境之功。因此,这不是多么光荣的排行榜,不值得拿出来晒。
第二,他们凭什么在这个时候能赚钱?
现在经营环境之惨淡,是有目共睹的。外国人已经说这是二战后最厉害的衰退,在中国也已经有大批的民营企业(工厂和公司都包括)或关门或艰难度日。我所在机构经调查发现,同一时期相当多的企业产品销量下跌1/3以上,利润下滑一半以上,而为什么这些央企巨头能成为“最赚钱”的呢?我们不能不考虑,4万亿投资有多少砸到了这些巨头身上,而那些创造了绝大多数就业机会、占税收50%以上和贡献了大多数出口业绩的中小企业,在4万亿中又分得了多少?
第三,他们赚钱,干我何事?!
他们“最能赚钱”,但每年大多数利润不是上缴到国库里用于民生,而是放在企业的账上,让企业的员工都得到高工资、高福利,“全民”这个大股东究竟得到了啥好处呢?根据原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统计,电力、电信、水电气供应等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是其他行业的2到3倍,若加上工资外收入和福利待遇上的差异,实际收入差距可能在5到10倍之间。更有统计表明,垄断性央企加起来的整个薪酬支出,占中国整体薪酬支出的一半左右!所以,他们赚钱多了,大多数中国人不但不高兴,而且很愤怒、很生气!
事实上,现在是国企越大,国人越“头大”:眼看着一个个大央企是起来了,发展了,垄断了,眼看着民营企业一个个丧失了竞争力,只能沦为收编、兼并的对象。
对中国未来而言,这或许不是一件好事。
央企赚的钱都哪儿去了
文 ■ 吴酩
“央企赚的钱都哪儿去了?”80多岁的老母亲指着报纸上的一篇报道问我,我无言以对。
母亲是上世纪50年代初参加工作的知识分子,先后在国家机关、事业性的研究机构任职,退休前是某研究院的财务主管。前几年,她所在研究院的上级机构改制成企业了,于是她也成了“国企的退休人员”。据说是因为“单位效益不佳”吧,她这个原来的“17级干部”、高级会计师,每月只有1000多元的退休金,仅为全国城镇职工平均工资的一半多一点,加之医保报销比例低,工作了几十年的她竟难以“自食其力”了。
大概是长期搞财务的关系吧,对于近年来一些经济方面的“新情况”,母亲比较留意也常有疑问,而且疑问越来越多:既然“单位效益不好”,为什么现任院领导的收入都不低?同一位财会人员,就是跳了一下槽,被聘进了一家与煤炭有关的国企,年薪就从几万变成几十万了,这合理吗?煤炭不都是国家资源吗?石油、化工、银行等行业赚钱,不也都主要是靠资源优势吗?收入凭什么比其它行业高那么多?年轻身体好时公费医疗,没用国家多少钱;现在老了,看病却得自己出大头,这是什么医保啊?为什么国家宣布企业退休金连涨几年的政策,而我们单位就迟迟不执行?也没人管呢?
上述的疑问,并非是母亲一人的,而是千千万万普通百姓的,只不过由于所处位置、行业不同,疑问的具体内容有所差异。这种由特殊利益群体瓜分改革成果、收入差距不断拉大引发的社会不满情绪,已较为普遍,而且呈快速蔓延、强化之势。引起母亲新疑问的那篇报道,提供了这种社情民意的鲜活例证:对于金融危机下,涌现出众多“全球最赚钱”中资企业,人们不仅没高兴和振奋,在网上看到和实际中听到的反而是一片嘘声——“靠垄断最赚钱,还好意思拿出来说”,“中国消费者可以入围被赚钱最多的群体”,“最赚钱,干老百姓何事?”
这些不能不让人产生一连串疑问:有关规定到底是怎么出台的?这些“全民所有”企业,到底是在“为全民赚钱”,还是在为他们自己、为他们的上司赚钱?那些巨额利润都哪里去了?
其实,笔者清楚,不断“惹火”老百姓的,不仅是分配的不公、垄断行业收入的畸高、少数国企高层动辄百万计的年薪,更是对种种明目张胆侵吞国家资产、危害公众利益行为的视而不见、见而不管、管而无效!
还是现实些吧,回到文章的开头,母亲的那些疑问,谁来回答呢?
新华社10月22日电 国务院国资委10月21日发布《央企2010年度分户国有资产运营情况表》,披露了120家央企中102家去年的“成绩单”。中石油、中国移动、中海油、中石化、神华集团分别以1241.8亿元、972.7亿元、742.3亿元、721.2亿元、468.6亿元的净利润,排名“最赚钱央企”前五名,中国联通以亏损41.4亿元垫底。
数据显示,102家央企去年资产总额达244274.6亿元,净利润总额达8522.7亿元,归属母公司净利润总额为5534.2亿元,上交税金总额比上年增长31.7%,达到14840.4亿元。
石油巨头的“暴利”与“抱怨”
文 ■ 韩哲
企业通过创造利润来造福社会,但“三桶油”的消费者对这一点不大买账。
国资委前主任李荣融2011年10月25日在“2011清华管理全球论坛”上说到,“前几天看了下中石油,看到人们在骂,说赚了这么多钱。但放在行业来说,中石油收入并不高,和埃克森美孚相比还有差距。所以,比较要放在行业中去比较,只要树立标杆企业,用不着我去鞭打”。
自我批评难,自我表扬比较容易,向来对“三桶油”爱护有加的李荣融这样说倒也没什么意外,只是一样地难以服人。因为,有一种接轨叫做选择性的接轨,人力成本和技术效率不会急着接轨,营业收入的接轨却是信誓旦旦。大概李荣融也明白,中石油惟一自信的可能就是收入的增长方面,做大是“三桶油”的强项,垄断是做大的通行证。至于创新和成本控制,垄断企业怎么会有这方面的冲动呢?相反,他们拥有令人心动的薪酬水平,倒吸进大量的人才进去,可惜内部又没什么创新机制,这些进去的人才最后主要用来装点门面,双重浪费。
李荣融与石油巨头是活在另一个语境之中的,跟老百姓的思维语境不太一样。前者认为只要央企的收入和利润持续增长,就是国家的“忠臣”,至于垄断在经济效率和公民福利方面的负面作用,则是不愿承认的,而百姓在意的恰恰是这些方面。所以我们经常看到,石油巨头赚钱有人骂,亏钱也有人骂。中石油大赚特赚,公众没有认同感,相反还觉得这种大赚特赚是用自己的辛苦钱堆起来的,毕竟他们的收入和利润主要来自国内市场。
这些天的“油荒”愈演愈烈,石油巨头要么说没责任给民营加油站保证供应,要么说这都赖地方炼厂不给力,好话都让石油巨头说了。越是垄断,越是不会把消费者当回事,每每利用人为制造的“油荒”来打压本就孱弱的竞争对手。我们知道,在原油进口上,中石油中石化之外的企业如果想进口原油,必须取得这两大巨头出具的证明,海关才给予放行,而进口原油还必须返销给这两大巨头,由其统一销售。也就是说,石油巨头掌握着相当于发牌照的特权,出现“油荒”难道还不是石油巨头的责任吗?
根据2011年度全国500强企业的数据,现在中石油的收入和利润分别是埃克森美孚的2/3和一半左右,员工则是其的近十倍。如果要达到埃克森美孚的水平,精细管理、成本控制和技术创新这不是中石油的擅长,其更有可能的是资产和员工变得愈加庞大,挤压更多民间和地方企业的生存空间,也就更加会置消费者的利益于不顾。
正因如此,我们才会在石化行业看到几乎满拧的两种现象,一边是暴利,是最赚钱的公司;另一边是抱怨,是“油荒”,在这种情况下,中石油的发展目标,不应该是赚到埃克森美孚公司那个水平,而是如何在自身的暴利和消费者的抱怨之间做出平衡。不过,这种平衡,中石油们自己做不出来,恩格斯说,如果涉及利益,几何定理也要被修改。因此,这种平衡只能是让更多的企业和资本挤进来,需要石化行业体制来一次大的突破。
(摘自《北京商报》2011年10月26日)
央企四大病症探因
以下内容根据有关央企的新闻报道以及17家央企审计公告梳理而成。
1 工资奖金病
【病例】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2004年至2009年,中海油未将所属12家企业员工工资6.49亿元纳入总公司工资总额管理。今年5月初,被曝出人均38万元年薪事件。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04年至2009年,所属3家企业薪酬管理与绩效考核制度不够完善,以“赶工奖”、过节费等名义发放职工奖金福利2268.30万元未纳入职工薪酬体系。
中石化云南分公司:2008年1月至2010年2月,领导班子挪用640万元党员经费等发年终奖,后被中石化集团通报批评,违规奖金如数退还。
【把脉】
国企利润分配监管缺位
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05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工资首次超出了其他单位的收入水平,此后,二者之间的差距逐年扩大。2008年,国有企业员工平均工资比非国企单位员工的工资(加权平均)高17%。
北京科技大学教授、国资研究专家刘澄认为,国企利润现在显然已成为一部分人的利益。央企二三级子公司的监管由其集团公司负责,相当于自己给自己汇报,并不可靠。老百姓享受不到其中的利益实际上还是一个所有权人“虚位”的问题,虽然国资委代表全体人民行使出资人的权力,但除了国资委这个机构,其它人缺乏对其监管的途径。
2 隐形福利病
【病例】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至2009年,南方电网公司及所属单位违规动用工资结余等资金为职工购买商业保险19.40亿元。
三峡集团:2007年至2009年,三峡集团为职工支付住宅物业管理费用86.28万元。2007年,三峡集团为职工购买经济适用房垫款2.254亿元,截至2009年底尚有7001.33万元垫款未收回。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2009年3月至6月,所属中国原子能工业公司未经中核集团批准,自定标准发放一次性职工住房补贴2268.80万元。
国家电网安徽分公司:今年4月底5月初,被曝出为全系统约300名副处级以上干部配备公务自驾车,并在合肥为职工建豪华小区。
【把脉】
国企可支配的财富过多
天则经济研究所一份研究指出,“目前我国企业工资总额核算范围所依据的是1990年国家统计局所颁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该规定并没有把保险福利费用、劳动保护费用、住房公积金、额外保险、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等隐性收入纳入到工资总额中去,导致了大多数国企凭借工资挂钩政策的漏洞,通过这些灰色名目为员工发放福利补贴和隐性收入。相关统计机构的数据显示,在一些垄断行业内,工资外收入占整个工资总额的比重最高已达到60%。”
3 职务消费病
【病例】
三峡集团:领导人职务消费管理制度不够完善,标准不具体。
中国铝业公司:2006年至2009年,中铝公司工资总额制度执行不到位、职务消费和期货保值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导致未通过工资总额列支职工保健费6232.01万元、少申报职务消费574.27万元和部分所属企业未经审批从事期货交易业务。
中石化广东分公司:今年4月份曝出“天价酒”事件,总经理鲁广余未经集体同意,私自决策花费数百万元购买茅台酒和其他高档红酒,鲁广余后被撤职。
【把脉】
职务消费需有合理制度
一位不愿具名的宏观经济分析人士表示,与国外相比,中国的职务消费确实很普遍,也被认为是正常的现象。很多央企的高管都有行政级别,因此职务消费也是“顺理成章”。而在国外,职务消费相对较少。
经济学家华生认为,职务消费确实需要规范。但他也表示,这并非是国企的特有现象,如在金融危机中美国通用汽车的老总坐着私人飞机去国会听证,华尔街的银行家们拿着政府的救济去奢华度假也都算是职务消费,作为小股民和美国老百姓也有看不下去的时候。
4 红利分配病
【病例】
2006~2009年,中央企业合并报表实现利润总额分别为7682亿、10056亿、6962亿和8151亿。而上缴资本收益的基数仅为3358亿、4667亿、3082亿和3591亿,平均为利润总额的45%左右。即可以用来分配给国家的利润占比不足一半。
国资委有关负责人年初表示,央企红利的大部分通过再投资,变成了央企新的净资产。国资委数据显示,2006年至2009年国有资本收益1686亿元中,支持中央企业重组支出908亿元,占54%,比例超过一半。
【把脉】
国企红利用途需要透明
“从形式上来看,如果把国有企业全部的利润都上缴也是可以的,但是国企今后还要继续发展,继续发展是否还需要国家的注资?如果一边上缴利润,一边又是政府注资,那就是形式上的一进一出,没有多大差别。”经济学家华生认为,目前这些红利都用到哪里去了,该怎么来用,确实应该交代得更清楚。
国企红利上缴方式沿革
在1984年之前,国企必须将所获得的所有利润上缴财政,然后再从国家财政那里获得投资以及弥补亏损所需的全部资金。
1993年,《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中的一条规定“逐步建立国有资产投资收益按股分红、按资分利或税后利润上缴的分配制度。作为过渡措施,近期可根据具体情况,对1993年以前注册的多数国有全资老企业实行税后利润不上缴的办法。”
当时国有企业普遍存在亏损,政府往往需要资金补贴,而不是分享红利,政府免除企业利润上缴的初衷之一就是希望企业用这些利润的一部分去解决改革层面上的系列问题,如下岗安置、退休金等。
2007年底,国资委与财政部联合发布了《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标志着国企持续了14年的只上缴税收、不上缴红利的时代结束。
按照相关规定,央企红利的上缴分三种类型:烟草、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煤炭五个资源性行业,上缴比例为10%;钢铁、运输、电子、贸易、施工等一般竞争性企业上缴比例为5%;军工企业转制科研院所企业三年内暂不上缴。
2010年底,财政部发布《关于完善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事项的通知》,从2011年起,扩大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并将央企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类型由2007年公布的三类调整为四类。第一类为企业税后利润的15%,包括中国烟草总公司、中石油、中石化、国家电网、中国移动、中国电信等15家垄断型央企;第二类上缴红利10%,主要是中国铝业、中国有色以及钢铁等78家企业;第三类为企业税后利润的5%,主要是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等军工企业和科研院所等33家企业;中国储备粮食管理总公司和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为第四类,免交国有资本收益。
(摘自《新京报》2011年6月15日)
为何国外“央企”不挨骂?
文 ■ 李铁
说到国资委2011年10月21日发布的《央企2010年度分户国有资产运营情况表》,公众的反应几乎可以用“有口皆呸”来形容。“央企”在世界各国都存在,市场经济并不排斥“央企”,而且在很多国家,一些处于垄断地位的“央企”的公众形象相当好,深受公众喜爱。同样是“央企”,为什么人家的“央企”不挨骂呢?
“央企”的定位
美国在建国70年之后才有了第一个“央企”——19世纪40年代在华盛顿建立的国家博物馆。它的诞生相当偶然:英国科学家詹姆斯·史密森在遗嘱中指定将55万美元捐赠给美国,要求建立一个旨在“增进并传布知识”的机构。又过了差不多60年,美国才有了第二个“央企”,即1904年建立的巴拿马铁路公司。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期,为适应战争的需要,美国建立了不少“央企”,但战后多半都被撤销了。
总的来看,美国的“央企”大多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为解决特定问题或因特定背景而产生的。美国人对待开办“央企”极其谨慎,他们奉行一条原则:“央企”能退出的尽量退出,只有在私人无法做或做不好的领域,不得已才由国家或政府去做。美国的“央企”主要分布在邮政、军工、电力、铁路客运、 空中管制、环境保护、博物馆和公园等不得不依靠政府出面的行业。
也就是说,美国的“央企”是专门用来啃硬骨头的,而不是去和私企争肥肉的。它们存在的核心意义,绝不是盈利,不是为政府创收,而是提供公共服务。
尽管欧洲的“央企”的比重比美国高得多,但对于“央企”的定位也差不多,侧重于控制国防工业和经济命脉(如能源、交通运输、邮政、通讯、航空和金融等),并积极发展公益事业(如供水、供电、环卫、市政和文化等社会服务性的部门),这些企业的基本任务就是公共服务,很难盈利,它们不但不是政府的财路,反而多数是政府财政的负担。
在西欧各国,法国的“央企”比例最高,对它来讲,这是一个沉重的历史遗留问题。但上世纪80年代后期之后,希拉克政府推行经济自由主义政策,使“央企”逐步从竞争领域中退出。进入90年代之后,经济自由化的趋势得以继续。
“央企”的天然缺陷
为什么“央企”应当尽量退出竞争领域?因为经济史反复证明了“央企”的一些天然的缺陷。最近,《伟大的博弈——华尔街金融帝国的崛起》一书作者约翰·戈登(John Gordon)发表评论文章,列举了“央企”的“七宗罪”,很有代表性:
第一,政府是由政客而非商人所组成的。政客只能做政治决定,而不能做经济决定。
第二,政客需要头条新闻,这将妨碍他们作出最符合市场实际的选择。
第三,政府做企业,花的是别人的钱,这和私企的责任和约束力是大不一样的。
第四,政府不能容忍竞争。
第五,政府企业差不多都是垄断企业,因此根本不会面临竞争。但恰恰是竞争才使得资本主义作为一个经济体系如此成功。
第六,政府企业牵扯太多,决策低效。
第七,“央企”很多时候都是由政府监管,这种自己人的监管显然存在着天然的缺陷。
当然,戈登还漏掉了一个更大的弊端,那就是当权力监督缺位的时候,“央企”最容易成为特殊利益集团牟利的工具,是腐败的温床。由于美国“央企”受到各级议会的严格监管,这个问题便不在戈登所列的“七宗罪”之中。
来自民众的有效监管
既然“央企”有着这么多天然的缺陷,但是有些领域又不得不由“央企”来做,那么必须有健全的监管。在国外“央企”的监管中,我们经常能看到一股强大的力量,这就是来自于议会的监督。
议会直接代表公民,既然是为全民服务的企业,根本的决策权就来自议会。在美国,议会通过立法,决定有关“央企”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联邦政府能否组建一个“央企”,必须经过美国国会的审议和批准。
议会通过立法,确定“央企”的经营范围甚至包括市场准入和销售领域等。议会随时审查“央企”的运行情况,并可相应地作出重大决策,包括撤销、兼并和出售某一“央企”。“央企”的董事长由同级议会任命。议会决定对所属“央企”是否给予财政拨款,给予多少拨款,拨款的无偿或有偿,以及有偿款项的偿付方式。
另外,“央企”的运作是透明化的,既然主人是全民,全民就有权知道企业的运作。美国、英国、瑞典、芬兰等国家政府要求,不论是国有上市公司还是非上市公司,都要建立公开透明的财务报告制度,企业的财务报告都要通过网站等方式按期向社会公开,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央企”权力的根源在议会,又接受全社会的透明监督,除非民众同意,这些“央企”是不可能去抬地价争“地王”的。美国最大的“央企”是田纳西河流域管理局,它的资金筹措方式,主要是发行债券,其中政府债券占一半左右。政府每年拨款1.3 亿美元,但明确规定这些拨款只能用在既定的社会事业上。
“央企”不为特殊利益集团服务
“央企”因为背靠政府公权力,所以很容易破坏市场的公平与正义,最终损害经济效益。为了防止这种弊端,即使有些国家在竞争领域依然存在一些“央企”,也要和其他私企平等竞争。要是利用公权力与私企展开不正当竞争,不仅议会不答应,而且随时可能被其他企业告上法庭。当然,这些“央企”自然也没有什么行政级别,不存在法院管不了的事。
我国央企高管其实也是政府官员,两者经常交叉任职,而国外普遍实行严格的政企分离。德国政府明确规定,“央企”高管及其下属不能来自政府机构,这被称为企业直接经营者的非政府官员化原则。法国法律规定,政府的部长或议员不得参加董事会,政府官员一旦被任命为“央企”的董事长,便不再担任政府职务。“央企”的董事长和总经理虽然要由政府委派,但必须选自企业界,是真正的职业经理人。
这些职业经理人为“央企”还是为私企工作对他们来说都没有多大的区别,他们都只是雇佣来的管理者。对他们工作的评价归根到底都是由各级议会,也就是公众的代表决定的。工作是否合格只有一个根本的标准,不在于赚了多少钱,而在于公众是否满意。
更重要的是,由于“央企”都列入各级政府预算,分配由议会说了算,钱赚的多少都是作为“央企”红利由全民分享。绝不会任由“央企”内部和主管部门处置,形成特殊的利益集团。
这样一来,钱赚得多还是少,不会成为“央企”高管工作是否合格的主要评价标准,更不可能将收益装入自己的特殊利益集团的腰包,因此,这些“央企”就不存在与民争利的动力。相反,他们最忌惮的,就是公众的不满。
(摘自《时代周报》2010年3月26日)
最赚钱央企还应最“赚”人心
文 ■ 余丰慧
央企成绩单每年都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去年,央企实现净利润8522.7亿元,比上年增长42.8%,上交税金总额比上年增长31.7%,达到14840.4亿元。利润增速进一步加快,盈利能力进一步加强,上交税金越来越多,可谓成绩斐然。然而,我们细细分析这份成绩单,也能发现其中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
央企利润绝对额度不小,但与总资产、营业收入相比较利润率并不高。2010年底中央企业资产总额为244274.6亿元、营业总收入为167769.4亿元,资产利润率仅为3.4%,利润与营业收入之比仅为5%,竟然低于一年期贷款利率。这种资产效率、收入效益实在不敢恭维。同时,虽然央企上交税金增长达到了31.7%,但与其营业收入总规模相比较并不高,央企税金与营业收入之比仅为8.8%,总体税负偏低。
潜伏的最大“危机”是,作为央企最终股东的民众对其亮丽成绩单却高兴不起来,没有一点作为“老板”的自豪感,特别是对“最赚钱央企”的指责之声越来越多、越来越大。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排名央企最赚钱前五名,中石油位列第一名。三大垄断企业实现净利润占央企总净利润的比重达34.7%。对于这么“大”的成就,按理说作为根本“老板”的民众应该对管理层千谢万谢、感恩戴德,然而,从几大门户网站上万条留言看,几乎没有高兴的、认同的、赞扬赞美的,反而说“是垄断地位赚的钱”、“高油价与高利润是同步的”、“高利润推高通胀”……最赚钱央企却难以赚得人心,原因何在?
从“三桶油”利润构成看,油品进口、经营、批发和零售是主要利润来源。一边让是美国百姓收入十五分之一的中国百姓承受着高过美国的高油价,另一边却想让民众赞美认可垄断油企巨额利润的成绩单,也就是说你从消费者身上大把揩油还想让消费者说你好,这个恐怕很难,即使说出来也可能是言不由衷。
从整个经济层面分析,央企特别是最赚钱的“三桶油”这么高的利润,并不是通过公平公开的市场竞争取得的,而是通过垄断地位、垄断市场和垄断价格攫取的,这一方面是在掣肘致力于发展完善成熟市场经济体制的步伐,另一方面已经直接挤压民营经济特别是微小型企业的生产空间。再者,增速达到百分之三四十的利润,最终都将嵌入到最终商品物价之中,对物价、对通胀的助推作用可想而知。
一些央企特别是如垄断程度较高的“三桶油”不断与民众掐架,不断刺痛百姓敏感的神经。天价吊灯、豪华办公楼、茅台酒事件、没有责任保供民企加油站油品等等。
总之,虽然央企赚钱总比赔钱好,但从整个社会经济这块大蛋糕来分析,央企赚钱应该有个度的把握,并不是越多越好,应该给民企民间投资预留一些空间,才能激活整个社会经济,这也是成熟市场经济体制的呼唤和要求。同时,央企赚钱特别是明显依靠垄断权力赚钱的央企应该赚之有道,应该让民众分享到央企的经营成果,应该怀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对社会、对民众、对消费者的感恩之情。否则,如果让最终股东的民众感觉到央企赚再多的钱与自己毫无关系,并且还在与民争利,那么,央企终将越来越失去民心,也将最终失去市场而陷入困境。
(摘自《江南时报》2011年10月24日)